託運行李損壞/延誤申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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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本系統適用中華航空及華信航空國際線航班,目前不適用非中華航空及華信航空飛航之聯營航班。若您行程最後目的地非中華/華信航班,請向您所搭乘之航空公司進行申報。申報行李損壞或延誤需要有行李牌號收據。若您已遺失行李收據,請直接聯絡當地 機場辦公室。請如實申報,本公司將保留受理立案的權利。
  2. 提醒您,此申報應於班機抵達目的地後 7天 內進行申報,超過期限無法受理。部份情況不在受理範圍內,請參閱 託運行李免責通告
  3. 若您已透過機場辦公室或地勤人員協助,取得行李意外報告表的案件號碼(例如:TPRCI13166),則無須再次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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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本系統適用中華航空及華信航空國際線航班,目前不適用非中華航空及華信航空飛航之聯營航班。若您行程最後目的地非中華/華信航班,請向您所搭乘之航空公司進行申報。申報行李損壞或延誤需要有行李牌號收據。若您已遺失行李收據,請直接聯絡當地 機場辦公室。請如實申報,本公司將保留受理立案的權利。
  2. 提醒您,此申報應於班機抵達目的地後 21天 內進行申報,超過期限無法受理。我們會竭盡所能協尋並歸還您的行李。服務人員會連絡您且請您提供行李通關之相關證件。
  3. 若您已透過機場辦公室或地勤人員協助,取得行李意外報告表的案件號碼(例如:TPRCI13166),則無須再次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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